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等文中引用
■典出:(明)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释义:大凡国家大事,制定法令条例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如何保证“法之必行”?说到底还是要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习近平同志曾说,“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从这个角度说,人心也是最大的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16个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也是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只有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全体公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来源:《习近平用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