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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金分配建设阳光财政

文章来源:添加时间:2015年05月22日

   

  公开资金分配建设阳光财政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施民新

   

  财政承担着为人民、为政府管家理财的重任,财政的每一笔支出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市财政局党组一直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部署,以“公开资金分配、建设阳光财政”为重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实效。

  目前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给百姓晒一本明白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已于2月15日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决算方面,经市人大会常委会批准的市本级决算报告及报表和经市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二是“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公开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信息、数据,采购计划、采购结果等情况。四是社会关注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的会计资格、职称考试及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等信息在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为考生报考、用人单位聘用、人才交流提供保障和服务。五是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在财政局网站上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及财政主要业务流程。

  今后,我们将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实行“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促进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努力让财政资金花得更规范、更透明、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