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8月份葫芦岛市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亿元,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36.2亿元,下降4%;非税收入16.2亿元,增长50.4%。如按财政部对外公开的统一口径,剔除“营改增”及增值税共享体制调整等不可比因素,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口径增长10.4%。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15.8亿元,增长57.9%。其中,改征增值税同比增加3.6亿元,增长192.4%。
2.企业所得税3.5亿元,增长5.7%。
3.个人所得税1.2亿元,增长19.5%。
4.房地产和土地相关的税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4.1亿元,增长10.5%;房产税1.4亿元,增长22.8%;土地增值税1.4亿元,增长56.1%;耕地占用税1亿元,增长1117.8%;契税2.5亿元,下降27.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亿元,下降3.9%。
从主要支出项目情况看:教育支出17亿元,增长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亿元,增长5.7%;城乡社区支出5亿元,增长13.7%;交通运输支出2.1亿元,增长34%;住房保障支出1.7亿元,增长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增长13.8%;节能环保支出0.8亿元,增长7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亿元,增长2%。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8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6.5亿元,增长3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6亿元,增长20.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亿元,增长162.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7亿元,下降3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5亿元,下降37.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4亿元,下降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