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9月份葫芦岛市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8亿元,增长9.5%。其中:税收收入40.9亿元,下降2%;非税收入17.9亿元,增长49.9%。如按财政部对外公开的统一口径,剔除“营改增”及增值税共享体制调整等不可比因素,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口径增长12.1%。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18.5亿元,增长54.5%。其中,改征增值税同比增加3.8亿元,增长164.1%。
2.企业所得税3.6亿元,增长2.5%。
3.个人所得税1.4亿元,增长21.4%。
4.房地产和土地相关的税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4.5亿元,增长11.1%;房产税1.6亿元,增长22.6%;土地增值税1.6亿元,增长48.3%;耕地占用税1亿元,增长930.2%;契税2.7亿元,下降29.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8亿元,下降4.2%。
从主要支出项目情况看:教育支出19.4亿元,增长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亿元,增长6.7%;城乡社区支出6.1亿元,增长16.1%;交通运输支出2.8亿元,增长48.4%;住房保障支出2亿元,增长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亿元,增长10.9%;节能环保支出0.9亿元,增长66.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亿元,增长14.5%。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9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5.5亿元,增长8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9亿元,增长88.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亿元,增长89.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9亿元,增长202.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1.4亿元,下降1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0亿元,下降8.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5亿元,下降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