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财政信息
第 57 期
365bet备用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今年我市继续提高
城乡低保待遇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提高,我局根据市政府《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葫政办发〔2017〕104号)的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将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农村低保标准: 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365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龙港区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 元,其它县(市)区提高到每人每年5900 元;分散供养对象,龙港区提高到每人每年4350 元,其它县(市)区提高到每人每年4100 元。
此次提标预计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6%,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2.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目前我市城乡低保人数157936人,预计2017年此项支出增加68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