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基层财政培训实行绩效管理
文章来源:添加时间:2018年05月10日
日前,辽宁省首次按照《辽宁省基层财政培训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2017年各市(不含大连)基层财政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据了解,考评工作分两个阶段:一是由各市认真总结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并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考评标准,从组织规划、计划实施、培训管理、质量控制、经费保障与使用、创新实践和省厅工作落实8个方面进行自评。二是由省财政厅根据各市上报工作总结、佐证材料以及日常工作记载等,对各市基层财政培训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据介绍,2017年基层财政培训绩效考评排在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鞍山市(90分)、营口市(89分)、朝阳市(88.5分)。对于绩效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的地区,辽宁省财政厅已经在下达2018年省对下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金时增加了不同数额的奖励资金。
转自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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